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连州市尚世医药店尚凡分店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4年第2号)
来源: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7:38:0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连州市尚世医药店尚凡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DB7630273)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该企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